交警队三个月未出责任认定书,队个定书受害人可维权,出责处理受害人可向上级公安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队个定书要求追究责任。出责处理依据《人民警察法》,队个定书交警无故拖延或构成玩忽职守。出责处理
一、队个定书交警队三个月不出责任认定书怎么处理
面对交警队三个月仍未出具责任认定书的出责处理情况,受害人或相关当事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1.如果交警部门无故拖延出具责任认定书,队个定书可能构成玩忽职守,出责处理律师在线提醒,队个定书受害人有权向上级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出责处理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队个定书法律责任。
2.如果交警部门的出责处理行为已经影响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害人还可以进行申诉。队个定书申诉的具体方式包括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要求其对交警部门的行为进行复核,并督促其尽快出具责任认定书。
二、交警队拖延责任认定书的申诉流程
针对交警队拖延出具责任认定书的情况,申诉流程如下:
1.提出复核申请: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若未收到认定书,则自应当收到之日起算),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受理与审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以及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进行审查。
3.作出复核结论:经审查后,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作出复核结论,并通知各方当事人。
若复核结论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调查及认定程序不合法的,将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